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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黑色的魔鬼朱利安,对他前主人的问候!
奴兵们已经听说了朱利安的故事,毫无疑问,黑天使用自由人的身份蛊惑了他们,现在,这股歪风邪气已经在黑人之中散播了开来,他们一下从可依靠的帮手,计算中的战力,变成了心怀叵测的敌人!
弗朗机人的削弱,立刻增强了买活军,他们失去了原本就不充裕的筹码——但这还不算是最坏的事!
“喂,胡安,胡安!”
伴随着刺耳的嗡嗡声,黑天使在总督府窗外的花园中降了下来,他发出刺耳的大笑,挑衅着书房中的总督,“到窗边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总督当然不会到窗边来了,他力图保持自己的尊严,依旧专注地撰写着自己的日记,黑天使们,绝对是智慧生灵,虽然没有眼睛,但他们可以看见,他们不是神神叨叨地飞来散布‘福音’随后飞走,他们可以认人,可以和人对话——
“审判的日子就要来了,胡安。”黑天使用颤抖的声音说着,随后在嘎嘎大笑中,它的翅膀转动得更快了,飞向天空,飞去了大仑山方向——那里是华人聚居地,是涧内的方向。
总督终于走到窗户边上,心事重重地望着黑天使的去向——涧内,这才是最坏的事,那些华人,黑天使对他们来说算是什么呢?那些华人会不会成为弗朗机人真正的心腹大患——
“胡安,你终于到窗户边来了——我在看着你哦!”
远去的黑天使突然又传出了响亮的笑声,它似乎不必回头也能看见总督面上的忧愁,看见他被吓得跌坐在地的狼狈,他继续往上飞去,掠过了忧愁、恐惧、惊慌的弗朗机人的凝视,他哼起了一支弗朗机儿歌。
“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啪啪!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啪啪!如果感到幸福你就快些拍拍手呀!孩子们——审判日马上就要来啦!哈、哈!”
第408章华人健忘?
“皇天在上!”
“——皇天在上!”
“后土在下!”
“——后土在下!”
涧内城里有一座校场,当黑天使飞进来的时候,校场正非常的热闹,人们编列成队伍,排列在校场之中,正随着校场检阅台上,那手持铁皮喇叭的唱礼官一起祭拜天妃娘娘,“天妃娘娘尊驾在船!”
“尊驾在船!”
“保佑我等平平安安,福寿万年,战无不胜,如有神助!”
“战无不胜,如有神助!”
亢奋的喊声传遍了整座城池,“天妃在船!天使在上!护佑我等,战无不胜!”
在校场之外,延绵的街道中一样热闹非凡,家家户户都敞开了自己的院门,每一间厨房里都传出了饭香,包着头,穿着吊脚裤和草鞋的妇女们在院子里满脸严肃的走动着,晾晒着雪白的纱布,传递着高浓度的烈酒,男人们则在耐心的磨着自己的砍刀,整座涧内城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而且,他们的士气很高涨,和外头仓皇凌乱的弗朗机军队不同,涧内的华商们一个个兴奋得发抖,他们完全放下了自己原本的职业,尽量进入战士这个身份角色之中,彼此不断地确认着自己所属的小队,“我们什么时候操练?明日上午吗?还是下午?”
涧内——这个音其实就是闽南语发音的a,吕宋人把华人聚居地称呼为涧内,是因为来自闽地的移民们试图用a来介绍自己,吕宋的涧内城,可能就是全世界最早的aTown——这座城中之城经过百余年的建设,已经初具雏形,他可以说是和美尼勒城一起建设起来的,谁也不比谁年轻。美尼勒城因为得到了弗朗机人的看中,这才从港湾边的小集市慢慢地发展到了今天的规模,而华人几乎是和弗朗机人们前后脚来到了这里,美尼勒城里的教堂、房屋和道路,浸透了黑奴与土人的血泪,而华人们则在一边,贡献着他们的技艺和商品,一点一点,蚂蚁搬家一般地建设起了属于自己的涧内城。
这座城中城已经换过一批主人了,二十年前,吕宋排华大屠杀,万余名华人死于非命,只有数百人逃脱,又有数百人藏匿在弗朗机雇主家中,躲过了搜捕,血染红了黄土道路,让它们变成了软烂的泥沼,踩一脚下去,带出的是恶臭的污泥,当时弗朗机人甚至不愿自己来这样的污糟地方抢掠,他们采取最有效的办法——让黑人和本地的土人来这里搜索,等到他们返回之后,再鞭打他们,催促他们交出窝藏的钱财,如果有,那就最好,如果没有那就白挨一顿鞭子。
丰厚的白银回到了弗朗机人的腰包中,涧内城被遗忘在了城中一角,连土人们都不太愿意接近这座鬼城,只有侥幸留了一命的华人们沉默地搬回了这里,他们修葺着阴干后的路面,把沾了鲜血的污泥翻盖深藏,将残破的屋宇用便宜的价格卖给了后来人:这些华商死了,但他们的来历还在,他们还有族谱,还有在家乡的亲人。
这些亲人们,有些来南洋寻找他们了,有些得到的只是一封简单的信件,讲述了在美尼勒城发生的惨案,随信还有一些碎银——房子卖得相当便宜,但是,经手人和商船都并不从中抽头,五六两银子,就是这些背井离乡的南人留下的全部遗赠。
后来的人也都毫无疑义地付了这笔钱,并没有人耍无赖,因为涧内并非是一团散沙,恰恰相反,在买活军出现之前,涧内可能是全天下最有规矩,最和谐的城镇了——能在涧内安家落户的,全都是福建、广府两道出来讨生活的汉子,而且一定有训练有素的渔民带路牵头,他们在来路上也要帮着船员干活,早已习惯了有规矩的生活,真正的无赖到不了涧内,就算来了吕宋,华人也有很多办法来治他们。
而且,这些华人,全都是以宗族为单位,一帮一带这样迁徙过来的,福建、广府两道,地贫难种,多以出海打鱼为生,千年来的规矩,已经浸透了骨髓,出门在外,同乡人就如同船人,必须紧紧抱团,私心过重则如一团散沙,任人欺凌——不要以为涧内被屠杀的前辈,是因为太和善了才被人如猪狗般杀死,海上男儿怎可能如此死去?他们是死在战场之上,拼到了最后一刻!
岛上的西洋人一样付出了不少血的代价,最后才凭借正规军无可争议的战力优势,以及武器上的代差——华人这里连火铳都没有,弗朗机人可是个个盔甲齐全——这才打赢了这一仗。就连涧内的妇女,也在弗朗机人闯入时冷不防用刀带走了几个。
这些都是幸存者在讲古时常说的故事,他们指点着洞开的院门,回忆着自己收尸时的情景,“人就死在台阶下,一条长长的血痕一直拖到门口——她藏了一把小刀,一下就捅到那个红毛番的肚子里,又搅了一下,那个洋番的肠子都流出来了,别人只能把他拖出去,留下她一个人的尸体在那里……烈性女子,年年七月半我都给她上一炷香。”
每年七月半,涧内都大做法事,后来的华人们平时不动声色地住在凶宅里,好像就没这回事,但到了中元节这一天,在城里做事的华人也要请假回家过节,六十岁的老爷子也会抽一袋烟,随后叫上几个相熟的老友,背上一刀黄纸,慢悠悠地走在小巷里,在一些稀松平常的角落停下来,用烛台烧几张纸,看着灰烬温柔地落在黄土上,路翻过了,血痕就藏在人们践踏的实土下方,一尺?两尺?
当年的幸存者,现在还生活在涧内的只有一百人不到了,他们很多都死了,南洋这里天气太热,华人们要讨生活,总是活不久的,六十岁就算是高龄了。这些老华商也并非人人都孤苦伶仃,原来的家人死了,后来的宗亲又从国内航海到了这里,他们已有对吕宋基本的了解,融入得总比那些全然的陌生人要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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