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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女黑奴长得俊俏,他们也不吝啬于享用她们,还会把她们高价卖掉——即便生下了黑白混血的孩子,那也还是奴隶。而且,就算被男主人睡了,就算怀着孕,女黑奴也还是得继续干地里的杂活。哪怕是在美洲,这时候人们都还没有适应让黑人来做屋里的活计——普遍认为,黑人是肮脏粗野的,像是女仆这样有些门槛,需要品行的工作,在欧洲和美洲都还是留给白皮肤的穷人女孩来做。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被卖到壕镜的女黑人,就非常少了,谭雅之所以来到壕镜,还是因为她的主人当时很迷恋她的身体,也认为谭雅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她十三岁就发育得很成熟了,并且用自己原始的魅力迷住了这个在非洲闯荡的商人,因此免于沦落到甲板下的黑奴舱中,被人隔着铁栏倒猪食的命运。
谭雅被主人用一枚银币买了下来,并且跟随他一起到壕镜来找了一份工作——不管别人怎么说,谭雅还是挺感激主人的,虽然他因为对于谭雅的宠爱,被人嘲笑为‘娶不上老婆的老酒鬼’——只有实在娶不上老婆的失败者,才会和女黑人混在一处那。但不管如何,他还是教会谭雅如何在壕镜生活,让她学会说弗朗基话,也学会了一点汉话,而且谭雅跟着他的时候至少能够吃饱,时不时还能吃上荤菜,虽然他偶尔也会因为介意别人的议论,在酒后鞭打谭雅,但是,他醒酒的时候脾气总还算是不错的。
六姐保佑他!希望他在壕镜能够长眠——谭雅的主人在壕镜被买活军占据后不久,就因为顶撞监工,挨了一顿鞭子,随后很快因为伤口化脓而高烧死去了。谭雅知道他的脾气为什么这么不好,他太爱喝酒了,只要三天喝不上酒,就非得给他搞点喝的不可,不然,她可要遭殃啦。而且白人不像是黑人,他们的皮肤薄,受伤后总是好得很慢,对谭雅来说不算太过火的鞭子,就足以把主人打死了。
她听说主人的死讯时,确实是很伤心的,因为对于当时还在战俘营的谭雅来说,这意味着她在壕镜最后一个熟悉的人也死了,而她在战俘营里一个朋友都没有——战俘营其他战俘全都是白人,而且按原本的社会地位分了住处,虽然没有人敢于欺负她,抢她的食物,但,也不会有人和她说话,大家都对她视若无睹,谭雅只能一个人睡在最外围,每天一个人做活,一个人吃饭,她很盼着上课,因为在课堂上她至少还能和同肤色的男人们,用故乡的语言说几句话。
但是,那也就是全部了:谭雅不记得自己的故乡在哪里了,她无法从地图上把自己的故乡指出来,甚至不知道自己被交易的港口叫什么名字。她一直生活在一个小部落里,那是个很少用得到语言的地方,在她刚满十三岁准备嫁人的时候,部落陷入了战争,他们被敌人抓了起来,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被陌生的人买走,一直到那时候,谭雅都是个没有根的人,她所接触到的一切东西都是陌生的。每当夜晚,她透过葡萄藤仰望着满天的星星时,她想到的都只有主人偶尔告诉她的白人星座,这些星座或许也有属于黑人的名字,但是,她把它们全忘光了,那些记忆似乎已经丢失在了被俘虏后,极度的紧张和恐惧之中了。
不过,现在的日子比以前要好过一些了,吃得比从前更好——谭雅对于米饭,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就像是对于面包一样,那不是她从小吃的食物,在她的记忆中,母亲做的是香蕉饭,味道她已经完全忘记了,大概说不上好吃,至少,调料没有白人和黑头发的人吃得这么丰富。
黑头发的人——谭雅喜欢这么称呼这些华夏人,因为黑人的头发也是黑的,这么说好像让她和他们也有了一丝联系。他们待人和白人是不同的,谭雅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他们待人……就像是他们自己说的一样,是‘平等’的。就算有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待他们——那也至少是把黑人和白人一样异样的看待,谭雅能够理解这样的眼神,人们肯定会惊愕地看着外表和他们完全不同的人,她自己也会。
——但是,在这样的惊愕后,浮现的并不是鄙夷、轻视,而是好奇和友善——她在路边被华人的孩子指着大叫过,也会突然地得到一些额外的赠礼,有些孩子指着她叫完了,看到她没有动也没有跑,反而对他们微笑,便会壮着胆子走上前来,送她一朵小花。
对谭雅来说,更重要的地方还在其次,孩子的善意是天然的,他们不懂得种族的区别,她也接受过白人孩子的示好,重要的地方在于家长的反应——华人的家长不像是白人的家长,生气地训斥着自己的孩子,不允许他们和下等的黑奴玩耍,华人的家长时常困窘地跑上前来,“干嘛指着人家叫啊!这样不礼貌!”
但他们当然不会追回送出来的小礼物了,反而会从桌边的盘子里取过一片点心来请她吃作为赔罪,好奇地问着她的来历,“你会说官话吗?唉哟!官话说得很好!”
“你从哪里来?”
“你是怎么到鸡笼岛来的?——我们也是外来的!”
“你成亲了吗?多大?”
“吃了吗?”
在这一连串好奇的问题里,‘吃了吗’是最棘手的,因为它随时可能触发一起用餐的邀请——华人实在是很喜欢请人吃饭的。而不管吃不吃这顿饭,只要这么聊过一次天,下次再经过这个区域,彼此遇到的话,就像是熟人一样招呼寒暄起来了。
“是非洲来的大姑娘!”
谭雅不止一次听到认识的大妈这么骄傲地向别人介绍,好像认识她很光荣似的。“壕镜过来的——还会做弗朗基人的海鲜砂锅呢!”
是的,在买地,她没有感受到一丝轻蔑,谭雅所感受到的只有无穷无尽的自由,就像是瓢泼大雨浸入春天的土地一样,浸润着她,让她欢喜,让她几乎有些不敢相信的自由。
她是自由的,自由的,自由的!
她不是在一开始被宣布为自由时就确认了这一点,她是在漫长的生活中,在吃下的每一口饭,说出的每一句话中,反复地确认着这一点——她是自由的,谭雅,一个连名字都没有,被前主人随口起了一个名字的黑人女仆,从此以后再也不用为了生存,去勾引一个五十来岁浑身酒臭的老男人了,她是自由的,她的工作,她的收入,她的食谱,她的身体所有的一切,全都由她自己做主!
而这一切,全因为远在异域的国王——人们说她还不是国王,但她迟早有一天会是的——全因为那个女君王的话语,她的意志,化为了谭雅所享受的自由,所学习的知识,谭雅出身的部落没有姓氏这个概念,但是,她学习到了其中的含义之后,便主动地选择姓谢——而不是姓乌。
毕竟,她已经把故乡的一切都忘得差不多了,就连美好的回忆都留不下多少。她认为她不必怀念自己的故乡,因为她的离开也是故乡和白人共同作用的结果,当然,或许会有人说这一切全是白人的阴谋,部落的战争也由他们挑唆……或许吧,但这些都是很复杂的事情,谭雅并不愿去考虑,现在她还有很多更值得专注的事情。譬如说,把自己的工作干好。
作为一个女黑洋番,谭雅在壕镜也可以找到不错的工作,如果她愿意的话,但就像是很多男同胞一样,她还是选择了离开壕镜,去新的地方看看,因为壕镜留有和过去的联系,而且,这里注定有很多洋番来来往往,留在这里的白人们,不断停靠过来的海外商船……这些黑人既不愿意被停靠的旅行者当做奴隶呼来喝去,也不愿意和过去的白人老爷们多打交道。
再加上,他们只要会说汉话,找工作实在是不成问题的——何必一定要做和洋番打交道的工作呢?他们可以去建房,去种地,进工厂……任何地方,只要需要勤勉而且有力气的工人,他们就都可以胜任,而且绝不偷懒,虽然他们在白人手底下,有时哪怕挨鞭子也不愿动弹,但那时他们吃不饱睡不好,实在是没有力气,现在,在买活军这里,做得好会受到夸奖甚至是收到奖金,就算不说报答买活军的恩泽,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干呢?
谭雅便在这样的情况下,来到鸡笼岛,成为了蒸汽机制造厂的一名女工,她很快就受到了厂里同事们的认可——和一般人的想法不同,机械厂很喜欢聘用女工,不仅仅是因为传说女人更擅长机械,在工作中大家都能发现,女工的心很细,手也很小:心细,就代表能够遵守操作流程,每一次都做好检查,而不是大喇喇地糊弄了事,要知道,机械厂发生生产事故是要死人的。更重要的是手小,手小就表示好拧螺丝,好做精细工作。
如果还是小个子,那就更好了,机械厂的大个子很多都是搬运工,因为小个子对于蒸汽机的维修是很有优势的——要钻到犄角旮旯里去维修的话,个子小而又有力气的女性是最优先,谭雅不但个子小,心细,而且力气非常大,一进厂就被大家认为是个好苗子,推荐她去学蒸汽机维修,这可是个金饭碗!有经验的维修师傅,和蒸汽拖拉机一起出门,不但一天有五十块的高薪,而且还能好吃好喝,都不需要自己出餐费!
就这样,谭雅很顺利地在鸡笼岛落脚了,她工作的蒸汽机制造厂,一个洋番都没有,甚至在生活的区域中也很少看到洋番——也有黑人在鸡笼岛生活的,但他们很多是在务农,或者出海捕鱼,因为这些活计更加的自由,这些当过战奴的黑人,受够了被人鞭打着去适应某种规矩,所以对于规矩严格的工厂不太喜欢,还有些不愿干农活的人,也愿意去建筑队当搬运工,慢慢地学些盖房子的手艺,他们对于这种活,是有兴趣和有天份的。
因为生活中完全没有能说外语的人,她的华语很快就变得很好了,虽然到现在还不能认什么汉字,但谭雅已经学会了拼音,可以靠着拼音在买地顺畅地生活着。她住在制造厂的宿舍里,很积极地参加学习——维修工如果只干活,不读书的话,只能永远拿三十块一天的工钱,做‘学徒工’,所以谭雅必须把空余时间用在读书上,想要升等,在文化课和专业课上都有要求。
有空余的时间,她就去和女工们一起玩耍,去海里游泳——也叫洗海澡,在天气最炎热的时候,非常受到工人们的欢迎。一起去夜市上大吃大喝——谭雅必须很小心才不会一次把工钱都吃光——向同事们学习华人的刺绣,谭雅虽然会缝缝补补,但是她不会绣花,没有人教过她。当然她们也一起锻炼身体,一起玩角抵——这个没人能玩得过她,谭雅的底盘很低,力气又大,就像个小砲弹,撞在人身上没几个人能受得了。
当然,她也因此成为了第一批接触到篮毬的人——鸡笼岛最有钱的就是蒸汽机制造厂了,这个厂子是永远没有销路问题的,只有别家等着要货,而且他们也是最需要橡胶的地方,理所当然,他们接触到了第一批橡胶制品,篮毬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而已。
拿到毬的当天,谭雅刚好在场,但只有她一个女孩子,她试着和男同事们玩了几把,发现自己很有天份——投篮的话,她不算是最有优势的,毕竟她身高矮,但是谭雅只要拿到毬,因为身高低,好拍球,很少有人能从她手里把毬拿走,用后来逐渐学会的属于来说,她是个很好的控球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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