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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受到吸引来到袋鼠地的冒险者,’小心袋鼠’应该是被铭记的第一条戒律,围绕这条戒律,还有很多注意事项,比如说,进入雨季之后,在靠近泛滥的湖泊时,还是需要相当小心的,如果见到仅仅露出一个头的袋鼠,千万不要靠近,因为它极可能把人拖下水淹死,只因为把擅自接近的人类当成了领地的侵犯者。如果天气不好,能见度不高,那就更该如此了,袋鼠在水中并不是非常的醒目。吉亨的百姓经常诅咒水里的袋鼠,’希望一道雷把他们劈死’!
说到雷,就要谈到吉亨这个名字的由来了,其实许多读者应该也有所猜测了,不错,吉亨的典故来自’震卦,亨,吉’,原本这里是有意要叫做’雷震城’、’雷暴城’的,但初代城主郑大木是注重好兆头的,亲自改名为吉亨城。
这个名字也代表了城中上下美好的祝愿,亨者通也,吉亨是袋鼠地最靠近南洋的港口,这里有希望成为南洋和袋鼠地交流的渠道端口,吉亨也是袋鼠地上第一个华夏据点,甚至也可以说是第一个人类据点。至少在袋鼠地北部,勘探队没有发现什么土著,也没有人类活动的迹象,这里就是个大荒岛,只要移民源源不断,不下十年,袋鼠地上的华夏百姓将会占据绝对优势......】
在纸上刷刷不停地移动着的铅笔,突然顿了一下,庄子咬着下唇沉思了一会,在最后一句话前标注了一个星号,又打了个问号,表示对这句话的表述并不是特别确定,这才继续往下写道,【总的来说,虽然旱季、雨季都各有各的缺点,但世上哪有完美无缺的气候呢?】
“嗯......还不够。”思忖片刻,他微微点了点头,“再加一句......从年平均气温来说,吉亨仍然是很理想的避寒地,在这里生活至少不会有冻死或者热死的担忧......行了,这么着也算是说了几句好话,不然总感觉是在抱怨,主人家该不高兴了。这润笔拿得也心虚......”
不过,话说回来了,就算是收了高额润笔,好吃好喝地招待着,住在吉亨这里相对条件最好的木屋里,感受到了郑家的诚意,但要让庄长寿再把吉亨吹得体面点儿,他也觉得很为难,绞尽脑汁想了半日,居然无法下笔!一时也是忍不住抱怨道,“这鬼地方真是没有一点好!鸟不拉屎,可算是知道为什么没人住了,这上头的野人住个半年,只怕也是造艘独木舟就划走了吧!就是这个虫子,就不是人住的地方!”
当然了,这肯定是气话,但的确,在庄长寿看来,吉亨唯一的优点也就是这里和南洋的距离的确很近了——只要明确了航线,就算是划桨,都可以划得过来。不过大多数时候,就算是赤道无风带,也会有一点可以利用的微风的,郑家的桨帆两用船,已经可以比较顺利地往来于吉亨和满者伯夷之间——其实只要动力跟得上,也就是五七日的航程,在海上这几乎就相当于是比邻了!
除此之外,这里实在是没有什么潜力,热带草原气候,如果让庄长寿自己判断的话,也就能在干季搞小水库灌溉,种点土豆了,雨季那个下雨的程度,导致缺乏日照,再加上土壤肥力不足,水稻收成是不会好的。当然,这是农业,畜牧业的话,庄长寿就不太懂了,他有一点怀疑,就是旱季的这个蚊虫,牛羊是否能受得了,当然目前还有牲畜良种的运输,本地已有的几种动物似乎都不适合养殖。这个是已有定论的,余下还有什么?哦,还有毒蜘蛛和毒蛇,这东西简直应有尽有,在庄长寿看来这才是吉亨乃至整个袋鼠地的特产。
“真羡慕徐师啊......去的黄金地,虽然城建不会有这么好,但听说黄金地物产丰富,适合农业,而且四季分明,气候干爽,美景处处,又有什么当地土人、弗朗机人,听起来就热闹得很。这些年来,我们华夏过去的移民也有不少,不像是吉亨这里,也就是三五百人,这要不是郑家的财力支持着,我估计这三五百人也早回去了......这鸟地方!既然叫袋鼠地,感觉就只适合袋鼠活。”
庄长寿嘀嘀咕咕,用家乡土话肆意抱怨了一番,又屈指计算起了船期,有些不耐烦咂了咂嘴:他在袋鼠地,已经住了小半年了,这当然不会是原计划。本来庄长寿是受了郑家的邀请,加入袋鼠地沿岸考察队的,想要乘坐一艘桨帆两用船,沿着海岸线往大陆东部,利用望远镜观测沿岸地形,绘制海岸线地图,同时考察沿岸的地理资源,寻找本地土著等等。但没想到,刚到吉亨,他就被一只蜘蛛咬了!
虽然已经在南洋历练过一番,也知道毒虫、毒蛇的杀伤力能有多强,但谁能想到在吉亨的水泥房,四处都有钉了纱窗的房间里,还能被蜘蛛咬到脚底?庄长寿甚至不知道那东西长什么样,就是起夜时,脚往下一摆,毛茸茸的好像踩到了什么,那东西还会动,随后就是足心一痛,啊地大叫起来——
这下好了,没死都算是命大的,就是痛,脚肿了两个多月才好,断断续续地还会发烧,庄长寿都感觉自己虚了不少,也是常年身子骨打熬得扎实,吉亨的条件又好,屋子里能防得住大部分蚊虫,他这才得以痊愈,不然,按乌闯荡的说法,他老家很多人都是这样被咬了以后,伤口被蚊虫叮咬下蛆,感染发烧而死的。
勘察队当然是不会等人的,让庄长寿在吉亨养病,便提前出发了,庄长寿痊愈之后,百无聊赖,也是尽力在吉亨附近考察了一番,想着至少敷衍出两三篇游记来,回去后有东西可以交差——他对自己的选材,其实倒也还算是满意的,因为这就是他一直以来的风格。
庄长寿自从当年南洋驸马出了大名之后,也曾沉迷在探险带来的名气和财富之中,颇为享受了几年,但几年后,想要改做其余营生,却发现自己已被宠坏了——尝过了写游记带来的好处,再看别的营生,都觉得太辛苦,不如出门游玩,虽然也辛苦,但开阔眼界不说,那乍然到了生地,处处都是龙潭虎穴一般,随着自己的探索而慢慢熟悉风土人情的刺激感,也是别处难寻,再加上游记的风行程度,几乎和买式话本子旗鼓相当,收入非常的丰厚,故而,他还是重操旧业,跑到各地去游历起来,时不时发表几篇游记,就算是自己在做正事了。
虽然庄长寿的文采无法和张宗子、徐侠客等人相比,但他的游记在读者中也还算是受到欢迎的,因为几人的偏重还是不同:徐侠客所写的是途中所见的山川盛景,让读者心向往之,配合着照片犹如眼见;
张宗子一般有出行都是跟着买活军的行动的,就像是主题故事,主角就是买活军的吏目兵丁,旅途里的所见只是故事的一部分而已;
庄长寿的游记呢,则多是站在了旅人的角度,切身为他们打算,就犹如南洋驸马的故事,教会了大家在南洋不要到处乱洗澡,不要撩拨土人女子一样,每到生地,有什么该注意的,怎么去避免危险,很多坑他自己或者踩过,或者见到别人踩过,这样写出来的游记哪怕语言很平实,大家也非常爱看。
尤其是一些想要迁徙去某处找机会的百姓,更是把庄长寿的游记奉为圭臬,甚至很多人会因为得到了庄长寿写某地的游记,认为当地物产丰富而民风淳朴,而决定去该地定居的,甚至庄长寿在羊城港的住所,时不时还能收到读者的信件,或者是解释某地的民俗,或者是告诉庄长寿,本地的习俗已经发生变化,请他及时修订游记云云。
就说彩云道吧,庄长寿其实是和徐侠客一起去的,只是在半路上分道了而已,徐侠客的兴趣在于考察山川绝境的地理,庄长寿则是去吃吃喝喝玩玩的,也就是因为他去了彩云道,并且认为彩云道的确很宜居,现在开始修建昆顺走廊以后,有不少村镇具备发展成县城的潜力——真不夸张,据彩云道当地吏目的反馈,很多北方的移民就是因为这篇游记,就选择了当地作为迁徙的目的地,您就说这绝不绝吧!
要说因为写游记而大富大贵,富可敌国,这不至于,但的确庄长寿一家人,是因为这游记而过上了宽裕的生活,其实他本来哪怕不再写,积蓄之丰厚也足够过上数十年了,但至此他已经是完全爱上游历了,虽然家里孩子逐渐大了,父母也老了,似乎不再适合远行,但心里总是痒痒的:主要是,除了那一次下南洋之外,这些年来他好像还没有乘海船去远方做一次长途的跨大洲旅行呢!那非洲、黄金地、袋鼠地甚至是欧罗巴,如今渐渐都有很多人去了,他一次也没有去过,就封笔退隐,是不是也有点不甘心呢?
那次下南洋,舱位不好,吃够了苦头,这会儿也是有钱有身份的人了,路上的苦可以少吃一点,要不......出海考察一次,再议论封笔转行的事情?
庄长寿家里,对于他的游历倒是不反对的,主要是他在家也帮不上什么忙,而出门就意味着挣钱。虽然出门就意味着危险,但都走南闯北这么久了也没出事,反应也就逐渐麻痹了。当然,这也是因为庄长寿对于自己经历的危险,在游记里一般是绝口不提的——就如同这一次他也而不会提到自己被蜘蛛咬一样,他认为这是孝顺的一种。
有了出海的想法,下一步就是要挑选目的地了,庄长寿本来是想和徐侠客一起去黄金地看看的,但郑家半路横插一脚,邀请他到袋鼠地一行,用他的特色,来写写吉亨和袋鼠地的生活——当然了,润笔费这么高,一路上吃住全包,这文章中帮着润色几句,溢美些许,这也是应该的事。
庄长寿也不是第一次收到类似的请托了,当下欣然应诺,方有此行,本来,按计划他是随勘察队一起,经过九个月的勘察而返回吉亨,休整后北返满者伯夷的,但没想到刚到吉亨,就来了这么个意外,这下,勘察队的船只是赶不上了,全没戏了,谁知道下回这样的周游式巡航是什么时候?庄长寿就有些犹豫了——是在吉亨等勘察队来一起回去呢,还是先搭乘定期通航的货船,回满者伯夷,再转回羊城港去?
当然了,伤没有全好的时候,他是不可能上船的。不论如何,坐船还是比较耗费体力的事情,在身体里的毒素还没完全清除出去的时候,贸然乘船,可能会让旧伤复发,本来能好的伤,落下病根,或者甚至病重不治一命呜呼,也不是没有。
庄长寿被咬了之后,胆子要小得多了,想到这里的确有点儿不敢行险了,也就是近日来,他自觉已经大好了,这才略微动念,开始打问下一次通航船送物资的时间,寻思着要不要回满者伯夷去。吉亨这里,有对讲机是可以和满者伯夷联系的,用的是海事频道,一般是三日通话一次,三日前还没说船期,今日他就想着要不去问问情况——可是,一看屋外的尘土,还有那几乎是无处不在的,嗡嗡着的可怕的苍蝇,他就是一阵阵的心烦,暗道,“真不知道袋鼠是怎么应付苍蝇的,我看如果是牛,苍蝇这么多是会被叮得发狂的!这里虽然是草原,但真不能养牛!”
想要掀开磁吸的纱帘,走到屋外去,几次起身都又坐了回去,还好,在庄长寿痛下决心之前,屋外烈日之下,有个瘦削人影,撑着一把遮阳伞走了过来,却是他养病期间常常照顾他的干事郑淼,手里还拎了一个篮子,里头似乎装了东西。庄长寿一看,心下也是一喜,也不敢怠慢,忙掀帘子出了屋,将四周环视了一圈,心下叹道,“吉亨这鬼地方也就这么丁点大,一眼就看完了!”
这才堆出笑来,热情地道,“大水弟,怎么这会儿来了!哎哟!这罐头堆得这么多,都是什么好东西?我看看,梅菜扣肉!咖喱鸡!还有玉兰片!了不得,了不得!这是补给船来了么!”
“可不是!七日后到,届时这些空罐都是要带回去再灌装的。”郑淼也是精神奕奕,满面笑容,吉亨的天气对他似乎并无丝毫伤害,一进屋他就挽起袖子张罗起碗筷来,“咱们老哥俩今儿可要好好喝一顿——庄子兄,我再告诉你个好消息——这一次随船来的还有我们城主,他也要追上勘察队,给他们送补给去!”
在庄长寿逐渐呆滞的笑容里,郑淼爽朗地笑了起来,兴奋地说,“哈哈!本来还以为你得跟着下一艘船回去呢,这不是,天无绝人之路啊!你跟着大木哥一起,可不就能追上勘察队了吗——庄子兄你也千万别怕,我们大木哥为人很靠谱的,虽然严厉了一些,但只要听从吩咐,他也绝不会无缘无故就体罚船员,那都是谣传,谣传......哈哈哈,哈哈哈......”
“对了!船上除了城主之外,还有一个大人物——说起来,他名字里也还有个寿字,那就是辽东大将祖天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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