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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第1页)

温桃酒意上头,听男人的语气这么冲,她顿时也不服气地朝他冲了起来:“还能在哪儿?就像那天一样被你带去酒店呗。”

陈清黎被她的话堵得一愣,原本为人老师的姿态立刻变得有些难堪起来。

他深深叹了口气,揉按眉心,再次自责地对她说了一句已经说过了很多次。

但无论说多少次都已经为时已晚的话。

“对不起。”

酒意作祟,话一说出口,其实温桃也立马后悔了。

她不想提的,真的不想提,尤其是在当事人面前。

整个栌城那么多所高校,他们就偏偏在一个学校碰上了,真的很想死。

那天晚上在酒吧的谈笑风生,一样的阅读爱好,他们同是莎士比亚的戏迷,同样对西方文学史颇有见解,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同好相逢,而是因为他们都是文学系出身。

温桃头疼欲裂,一想到这些,眼睛一热,直接尴尬得小声抽泣了起来。

尴尬是一方面,主要如果这件事被温礼哥知道了,他一定会把她打掉一层皮,一定会。

第22章chapter22

◎等你到现在◎

可这事是个死局,解不开。

事实上那晚结束以后,第二天连联系方式都没有留,就足够说明了态度,只当这一晚是艳遇。

艳遇短暂而美好,说不定偶尔在某一天想起来,还会怀念一下那晚绝佳的体验。

偏偏上天就爱开玩笑,温桃不但跟男人碰上了,还是以最尴尬的身份碰上。

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又无法失忆,她还没有没心没肺到那种程度,能够对着一个已经坦诚相见过的男人恭恭敬敬得叫老师。

天知道这段时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每次一上陈清黎的课,看到男人衣冠楚楚地站在讲台上,他讲课的神态和语气越是一丝不苟和专业,就越是让她出戏。

“斯宾塞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可惜英雄也要看时势。如果不是莎士比亚和他的时期相隔太近,我相信斯宾塞这个名字的流传度会和今天的莎士比亚一样。”

“他的诗在主题上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会注入当时的一些新思想,这也是文学作品的意义所在。”

说着陈清黎悠悠背起了斯宾塞的十四行诗小集其中的几句。

onedayiwrotehernameuponthestrand,

(有一天,我将她的名字写在沙上)

butcamethewavesandwasheditaway:

(可海浪来了,将它冲走)

againiwroteitwithasecondhand,

(于是我又写了书写了第二遍)

butcamethetide,andmademypainshisprey.

(潮水又将我辛苦再次化作了徒劳)

他的英音标准,嗓音好听到极致,学生们听得入迷,只有温桃不敢再听下去。

她没办法忘记,陈清黎在那个晚上,为了某种助兴和调|情,曾一字一句地在她耳边念诗。

芒刺(1V1,病态掠夺,伪骨科)  让开,姐要去收租了  我这种攻就喜欢吃反派软饭  穿成男主他哥的心尖宠[穿书]  我全能都是因为酒(快穿)  花无痕之陈情令  误入豪门:腹黑老公轻点宠  纯情男大带球跑  离婚当天,老婆发现我的特级勋章  非爱行为  非人类妄想(合集)  罪恶之花(监狱H)  Oceans Apart(骨科)  她演技过人[穿书]  霸王之姿  野王[电竞]  清穿之四爷的作妖小福晋  开局一把刀  [综]扶苏有琴  因为是哑巴所以用实力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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