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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2页)

“但,不吃人的话,就会慢慢变老。而且会变丑。”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刚才那只女修罗长得很漂亮吧。很早很早以前,我比她漂亮多了。我丈夫也是。呵呵,那时候的他,只怕现世最英俊的电影明星,都敌不过他呢。哪像现在这样,像个落拓的中年人。”

“不吃人的修罗?”钟小魁对于这个概念是陌生的,或者说,他根本不信,修罗的凶残不仅在于吃人,它们连同类都吃。

“你不信的,对吧。”阿萝看着地上的灯,“修罗生来就是被三界遗弃的怪物,捕猎与进食就是我们最大的乐趣。我们最喜欢的,是那些被遗弃的生物,他们身上有独特的味道,很容易被我们闻到。吃掉这些“弃物”时,他们血液里暗藏的恐惧与悲伤,总是带给我们额外的满足。”

钟小魁皱眉:“一点罪恶感都没有么?我听说修罗虽然残忍,但它们跟别的怪物不同的是,它们有人类的感情与思维,哪怕一丁点。”

“没有。”阿萝干脆地回答,“那时我们的想法是,不过是被遗弃的东西,被遗弃就表示他们没有存在的价值。吃掉他们,只是为这个世界清理垃圾。我丈夫的想法跟我一样,那时我们相识,但并不友好,甚至敌对。他会抢走我的食物,我也会抢走他的。我们深知比赛谁吃的遗弃物更多。那一次,我们在另一个国家,吃掉整整一个难民营的人。剩下最后一个孩子,眼睛看不见,抱着我的腿喊妈妈。我犹豫的刹那,他把孩子吃掉了。说,反正这孩子也没人要了。”她自嘲地笑笑,“那晚,我们坐在城市最高的地方,脚下是连绵的战火,我问他,吃人,是不是仅仅因为饥饿?他说,吃人时才感觉自己是存在的,有奇怪的满足感。何况,吃的只是遗弃物,算是做好事。我没有回答,一直坐到天亮,我才说,为什么吃掉的遗弃物越多,反而觉得自己才是真正被遗弃的那一个?他答不上来。”

这时,门口一阵响动,那只小狗用嘴把门拱开来,在阿萝身上嗅来嗅去。

她把它抱在怀里,检查它的伤腿,说:“一只流浪狗被几个地痞拿刀割着玩,我见了,就把它带回来。这些年,被扔掉的猫猫狗狗越来越多了。”她摸着小狗的耳朵,“那天之后,我跟他说,试试不吃人怎么样?以一百年为限吧。以我们的力量,就算不吃人类,一百年也不会饿死,顶多像常人一样老去。他说我疯了。但是,最后的最后,他同意了。但条件是,一百年之后,他要吃掉我。呵呵。然后,我们就以夫妻的名义,在世间开始了新生活。我们在各个城市里最底层的地方住下,这些地方往往最多遗弃物,也是修罗最喜欢的觅食场。我们赶走来觅食的同类,救了许多懵然不知的人。但,只要世上还有被遗弃的生物,修罗就永不消失。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好像越来越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当青龙第一次喊我妈妈的时候,那从前吃多少人都不会有的,真正的满足感。”她的脸上有了一种从没见过的光彩,“这么一路走下来,我跟他才觉得,‘被需要’才是我们最好的食物。吃掉被遗弃的东西,不如把他们带在身边来得好。与其说是我们救了一半的弃儿,倒不如说是他们让我们摆脱了生来就刻在骨子里的堕落又空虚的烙印。”

小狗舔着她的手,漆黑的眼睛可爱地转动。

“为什么要过得这么困难?以修罗的本事,你们完全可以过更好的生活。”钟小魁想到那碗面条,身后那个贫困的家,还有那一箱值不了多少钱的十字绣。

“吃人是我们唯一的本事。”阿萝把小狗放回箱子里,坐回来,“记得曾有一个追杀我的道士说,你们修罗是世上最肮脏的存在。所以我想用最干净的方式,把我的孩子养大。我不吃人,容颜会变得老而丑,我没有念过书,更不太懂得人情世故、交际法则,所以我能赚到的钱很少。他也一样。我们打零工,捡破烂,绣十字绣去卖,钱都是这样来的。虽然少,但是真的很干净。而且我们已经存够了青龙的学费,明年他就可以去念小学了。至于那碗面……”她从兜里掏出几块钱还给钟小魁,“那天青龙不舒服,吃不下东西,就想吃葛记的排骨面,我去了才发现钱包丢了,剩下的零钱不够。真是谢谢你。”

钟小魁犹豫片刻,收下了这几张纸币,笑:“你们完全可以吃掉任何一个有钱人,然后拿走他的一切财物。”

“还是现在这样的生活,比较踏实。”阿萝连连摆手,旋即,他的脸色变得深沉,“我以为我们可以安稳走过一百年,但一个月前,有个男人来家里找我们,说他的孩子在附近走丢了,给了我们一张照片,,说如果发现孩子的踪迹,请立即通知他。

然后人就走了。但当天晚上,我半梦半醒时,发现摆在桌上的照片里,突然爬出一团灰色的东西,眨眼间便跳到了我丈夫的嘴里。我叫醒他,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嘴里也没有任何东西。还说我做梦看花了眼。可是,从此以后,他就变了。白天总是精神恍惚,有时候,一到晚上就出门去,天亮才回来。短短几天,他的模样开始变得年轻。问他去了哪里,他想不起来。让他照镜子,他说没看出什么变化。那天他出门去,我也跟了出去。他竟去了极远的一个小城,一个巨大的兽头从他的肩膀长出来,兽头的力量,加上修罗的速度,这座小城在几分钟之内就再无活人。“她的呼吸变得急促;“我根本阻止不了他。眼看着那些人变成了灰烬。我去追他,却见他跑去了一座山头,那个留下照片的男人竟也在那里,那兽头里吐出一团发亮的玩意儿,被他装进一个小瓷罐里。我听到他说了句,做得好。然后就消失了。那兽头缩进我丈夫的身体,他倒在地上,人事不省,我将他带回家,足足睡了两天才醒来。问他到底怎么了,他又不记得。只说累,然后说饿。什么都要吃,连红薯白菜都吃个精光。”

“除了这些,他还有什么地方有变化?”钟小魁问。

“脾气变得古怪,而且暴涙。前天还对着孩子们发脾气。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阿萝皱起了眉,“最可怕的是,就算那兽头没有出现,他还是会吃人。背着我,偷偷吃。那些白天没有给过我们好脸色的人,以前我们从不与他们计较,但现在,只要遇到这样的人,他就会在夜里跑去吃掉别人。那天在面馆的事,我根本不敢跟他提起,谁知被住在前头的那个老叫花子凑巧看到,在他下班回来时讲了给他听。等我知道后赶去面馆时,一切都晚了。”

现在,钟小魁明白了,为什么葛老板的店里,一点食物都没剩下,敢情这家伙吃了葛老板还不够,把他店里的东西扫荡光才罢休。

“你讲了这么多背景,跟你说的那个蜃街有什么关系?”他在脑子里仔细搜索关于蜃街的一切,但毫无收获,他根本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一个地方。

“蜃街是个可以买到任何东西的集市,任何东西!”阿萝如是道,“蜃街就在一个叫‘这里’的城市里,但从我们这个世界到‘这里’,有一扇门,这扇门有一把锁,我试过无数办法都打不开。”

“你凭什么觉得我打得开?”钟小魁不觉得自己长得像把钥匙。

“凭你姓钟。”阿萝说道,“你身上流着跟别人不一样的血。你也是我唯一能找到的,可以帮我的人了。我的朋友,只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浪者。”

“你要去哪个地方买什么?”

“买那个兽头的消失。”阿萝决然道,“我要还孩子们一个原来的爸爸。”

钟小魁沉默,思索。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奇怪的地方,但就是没听说过蜃街,去一个完全未知的地方,危险系数太高。

“钟先生,我带你来这里,不光是要跟你谈生意。”阿萝恳切地说,“我是把事实放到你面前,你也不想有更多的人死于非命对不对。我无法保证他下一次失常是在什么时候。”

“如果只是解决这个问题。”钟小魁站起身,“我有更彻底的办法。”

阿萝也站起来,说:“对你来说,杀掉的是修罗。但对里面的孩子,你杀掉的是他们的父亲。”

空气略略有一点紧张。

大门被人推开来,青龙揉着眼睛站在他们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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