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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是个弄堂里的黄毛丫头的时候,电视上正热播着电视剧《金粉世家》。陈坤扮演的金燕西那副风流倜傥的公子哥模样让我一度很迷恋这个角色。
再加上我那时候成天读张爱玲的小说,而且最爱《倾城之恋》,乱世中的男女爱情,最讨小女孩欢心。
对于当时的我而言,与半土不洋的现代截然不同,民国就好像一个蒙上了一层朦胧而梦幻的面纱的歌舞剧场,像在凡尔赛宫的镜厅里唱《牡丹亭》,既荒诞又罗曼蒂克。
虽然现在的我已经知道所谓的“黄金时代”,不过是极少数人的快乐,为其奠基的是深不可测的鲜血与白骨。
然而在当时的我看来,民国有钱人家的男人就应该是金燕西那个样的,至少从外表上。他们应该个个都是芝兰玉树,外表必然英俊风流、气度不凡,而内核也必须是中西并修、钟灵毓秀、外加满腔报国之志等种种诸如此类的美好品德。
不过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已经暴露出了我作为一个悲观主义者的消极心态。
当我身边的女同学们还在向往着在未来跟一个活在现代的民国佳公子似的人物上演一段抵死缠绵轰轰烈烈的惊世爱情时,我就已经十分痛心疾首地告知苏女士我昨晚翻来覆去钻研一整夜得出的结论——这种男人在现代已经绝种啦!
但是,八年后的今时今日,此时此刻,面对着玻璃柜内那硕果仅存的巧克力泡芙,我突然很想打给苏女士一个电话,然后说:
我要为我八年前说的话向叶斯言道歉。
我对上了他那双安静如深湖的眼睛,露出了我曾经对镜子演练过无数遍的完美笑容,然后指了指那个巧克力泡芙,说道:“真是不巧……好像只剩下它一个独苗了。”
我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夜莺在歌唱——非常完美,非常迷人,非常符合当下我的目的。
叶斯言略带遗憾地向那个独苗泡芙投去了一眼。
他脸上还含着浅淡的笑意,我注意到他的虹膜颜色偏浅,这使得他的眼波流转格外明显和动人。
他还没有说话,我却好像有些脸红了。
“我想,它应该会更希望受到女士的青睐。”
同为美国人,叶斯言的吐字跟谢衍完全不同,入耳全是母语特有的熟稔,不带任何生硬感。
他的声音呈一种天然的清爽和柔和,略微有些沙哑,如春风拂柳,催人心醉。
叶斯言的目光一偏,转向对柜台的收银员说道:“请把巧克力泡芙换成栗子塔,依然是外带,谢谢。”
我见他果断选择让出巧克力泡芙,连忙开口道:“不用了,如果你赶时间的话,还是能吃到自己喜欢的甜点比较好。”我看向店员小哥,“给我一个蒙布朗吧,再要两杯薄荷茶,谢谢。”
我尽力往云淡风轻的姿态靠,毕竟俗话说得好——没有企图就是最好的企图。
我不去看叶斯言,等着他开口对我说话。
果不其然,叶斯言说话了:“既然如此,那就多谢你了。”
我抬起眼来看他,有些惊讶——我没有想到他居然会顺势把巧克力泡芙拿过去。
店员小哥见我没有反驳,便将巧克力泡芙从玻璃橱柜里取了出来,然后精心包装起来,装进牛皮纸袋里递给了很快就付好钱的叶斯言。
我微笑着说:“不必客气。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嘛。”
叶斯言的笑容加深了一些,不,也许只是光影带来的错觉。他冲我点了点头,低声说了一句“再见”,便转身离开了。
他白衬黑裤的背影,跟存在我手机相册里的那张照片里别无二致,挺秀疏朗如郑燮画中的青竹。
我想我回他一句“再见”,他也不会听到了,所以我侧过头去,注视着店员小哥帮我把蒙布朗放在光洁的骨瓷碟上,然后稳稳地放到了我的面前。
我必须告诉楚瑜,叶斯言跟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可能是因为那张照片中他的样子,再加上那样的家世,让我先入为主地产生了他是我小时候想象中的那种“民国佳公子”的形象。
他看上去根本不愿意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上浪费时间。虽然确实有绅士风度,但风度有限。
我拿出了银行卡,正准备递给收银员。然而那小姑娘却微笑着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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