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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拨通了傅昭的电话时,那一刻我在想:为什么总是我和傅昭呢?
这是一个好问题——我和傅昭,wearesistersinlaw,enemiesinreality——然而我和她总是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状态,从不会拼个你死我活,永远见好就收。
傅昭是和我截然不同的女人。
她在子宫中就注定是宠儿。傅家唯一的女孩,天生含着银汤匙,并且血统百分百纯正,没有掺杂任何中产阶级基因。
在她稍微长大时,傅青巍担心她受不了英国那些寄宿女校的封闭氛围,丝毫不顾方家对女孩教养的传统,将她留在了新加坡。这次破例受到了傅方美颐的默许,于是没有收到任何阻力。
到了要上大学时,傅昭想去英国,便读了剑桥。
像傅家这样的老钱家族总是会有一所“家族学校”——他们是那所学校的固定赞助者、或是校董会的成员,几乎每个家族成员都会选择就读于那所学校。
傅家的“家族学校”是哥大。从傅景洵的父亲那一辈到傅阳这一辈,他们都背过“inluminetuovidebimuslumen”——“借汝之光,得见光明”,哥大的校训。
而傅昭是唯一的例外,她去了大西洋的对岸。
大二的时候,傅昭突然想玩艺术。她嫌弃剑桥没有意思,就想要去伦敦、去圣马丁。暑假过去之后,她就成了圣马丁服装设计专业的一名学生。
只要傅昭想,她总能得到她想要的。
当时,在见到她本人之前,我坚信她人生中最大的苦恼就是傅晗和傅阳不爱搭理她、或者是信托基金里的钱不够买完这一季她看中的所有衣服珠宝。
不过后来发生的事情推翻了这个猜想。我才是傅昭人生中遭遇过的最大的挫折——因为我让她不是独一无二的了。
更不要说傅阳喜欢我大于她。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虽然两看生厌,但大概是傅昭之前的生活也太过顺遂如意,以至于她再怎么恶毒都始终怀有某种程度的天真。
天真在某种意义上无限近似于愚蠢,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当然,如果傅青巍知道他的女儿在那起车祸发生前疑似说漏嘴的话,他可能会觉得傅昭就是蠢。
她怎么会在那种时候心软呢?
但我很感谢她,至少让我知道傅昭身上还藏有普世价值观的影子。
虽然我想现在应该没有了。
在电话里,我和她做了一个小小的交易。
我并没有告诉她录音的事情,只对她说我需要她所知的那段时间里关于傅阳的所有事。
我永远记得她走出电梯时说的那句“youknownothing”——那句话就像一颗钉子钉在了我的心脏上,并且永不愈合,时不时作痛起来让我如鲠在喉。
傅昭在听到我的话之后大笑了很久。
她笑得像个疯子,笑声刺耳,没有半分从前的骄矜。
她当然会觉得可笑,在我看来这一切也如一出黑色喜剧那样荒唐——傅青巍之所以落得如此下场是因为傅阳,而傅阳如此狠戾有一部分是因为我。就在我们即将宣告happyeverafter的现在,我找上了傅昭,向她要傅阳对我隐瞒的事情。
笑完之后,傅昭很轻松地答应了我。
“噢,estelle,你总是这样,需要聪明的时候盲目,需要装傻的时候又警惕起来,真可怜。”她说,毫不掩饰她的恶意,“既然傅阳不想让你知道,你为什么不乖乖地做他的漂亮新娘呢——王子与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多么美好的童话结局!”
我答道:“rebeccadarling,如果这会导致我和傅阳分手,你不应该感到开心吗?”
傅昭咯咯笑了几声,再开口时,她的声音忽然变得很甜蜜、几乎到了恶毒的程度:“你真的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吗?傅阳要是知道是我告诉了你,他会杀了我的。”
“那你会告诉我吗?”我说,但无端地笃定她会答应——
现实不是复仇小说,《哈姆雷特》和《基督山伯爵》只会在舞台上上演。傅昭对此非常清楚,所以……我想,只要是能让傅阳不好过的机会她绝不会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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