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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她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当中,一直就没有充当过讨喜的角色。
既然我是一个累赘,为什么要生下我?
我当然恨她,或许没有她的存在,我在那个偏僻的山村里长大,生活或许是另外一番样子。
可惜的是,她没有给我恨她的机会,就麻利地滚去了另一个世界。
她再一次出现在我生命当中的时候,已经病入了膏肓,尽管这样,她还要在我的生命当中留下了道不可愈合的一道疤。
我生命当中的第二个重要的女人。
小倩,我应该恨她吗?
当然,我恨她,当我看到她和那个比她父亲还要老的男人,亲密无间的时候,我恨不得立马掐了她的脖子,让她去另一个世界见一见金凤。
老天爷到底看不过眼,这个女人是得到钱了,但她没有得到健康。
也不晓得是金凤将那个病传给了老男人,还是老男人将病传给了金凤。
反正,最后,老男人将病传给了小倩。
我和小倩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满脸憔悴,说她后悔了。
我在心里冷笑,后悔?拜金女人怎么会有后悔的时候。
衣服兜里的那根鞋带已经被我给捏出水来了。
是她约我见面的,本来我不想对她怎么样的,到底是我曾经爱过的女人。
但她偏偏是天堂有路不去走,地狱无门却偏闯。
去见她之前,我心理矛盾了又矛盾,纠结了又纠结。
最后恨意占据了上风。
但那天我没有动手,因为在我动手之前,她说她活不久了,她得了难以启齿的不治之症。
那个老男人先于她去了另一个世界,留给她的财富,一辈子都花不完。
小品里说过,人不能把钱看的太重了,钱乃身外之物,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你知道是什么吗?人死了,钱没花掉!
她说,医生说的,她最多还有几年的活头。
她拿出一张卡放在我的面前,说她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那卡里的钱够我花一辈子了。
我起身来,将那根鞋带扔进了垃圾桶。
我说:“别他妈的侮辱我,你觉得我会花你的脏钱吗?”
说出这一句话之后,郁结了好久的心终于顺畅多了。
那一座城市里再也没有我留恋的东西了。
我辞了职,开始到处流浪。
一路上,我开始写网文,这是我一直热爱的东西。
半年前来到了海阳市,住进了民宿村那家叫听海居的客栈。
之所以选择那里,是因为那里安静,我不喜欢被人打扰。
小时候,我喜欢看柯南。
所以一开始写网文就选择了侦探文。
对于一个学建筑的人来说,写小说吃力了一点,尤其是写侦探文。
开始写的时候,我就意识到,热爱文学是一回事,能不能写又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我写的上不得台面。
是热爱支撑着我一直写下去的动力。
至于为什么会选择杀人,是七年前发生在连城的连环杀人案给了我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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